保费实行动态管理
据了解,目前国内医责险的通常做法,是发生医疗赔偿案件后,赔偿金全部由保险公司支付。而珠海此次的医责险制度设计,实现了医疗质量管理职能。
“发生医疗赔偿,赔偿金由保险公司及医疗机构共同承担。”市卫生局局长李力进一步解释,保险公司支付大额,医疗机构及有责任的医务人员按一定比例支付小额,从而使进入到这个体系的医院和医生都不希望有医疗纠纷、差错和过失的发生。
按照设计,珠海医责险的保费实行动态管理,与医疗质量、整体管理水平相关。
“保费以年度为单位进行调整,医疗机构下一年的保费与当年保险赔付率成反比,医疗质量管理水平高的单位,差错少、赔付低,下一年度的保费将进行下调,反之,保费将进一步上升。”李力介绍。
与医务人员奖惩挂钩
珠海医责险将与医务人员奖惩挂钩。据了解,医责险保费除了以医疗机构整体缴纳外,医疗机构将为每位医务人员建立个人执业风险金。
“我们依据医院的规模、性质、病床等情况,对医疗机构进行一定风险分类,同时,将医务人员的执业风险分为10大类,第一类风险等级储金是160元,每15元递减一个等级。”李力表示,执业金从医院给医务人员的奖金中扣除,一线医疗岗位责任大,风险金相对较高。“通过额度的设置差异,也体现了对医疗一线工作者的倾斜。”
据了解,一旦发生医疗赔偿,医务人员个人承担的部分,直接从个人风险金中扣除;没有医疗纠纷引发的赔付,这个风险金一定年度内可而作为奖励得到部分支付。
最慢5个工作日赔付
医责险还建立了统一的赔付标准,与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双轨制运行。
根据《珠海市医疗责任保险管理办法(试行)》,人保财险珠海分公司专门配备了2名专职人员进驻珠海市医调委,与医调委合署办公。
据介绍,医调委是去年年底,由市司法局牵头成立的独立第三方医疗纠纷调解组织。“医调委的成立,充分保证了调解的中立性及公平性,同时也避免了传统医疗责任保险模式中保险公司自己评判、自己理赔的弊端,并通过赔付细则的建立和完善,建立了统一标准。”李力表示。
据介绍,珠海市医疗责任保险赔偿最高限额为每人每次50万元(含法律费用),每一签约医疗机构全年累计限额500万元。
人保财险珠海分公司总经理陈业雄承诺,保险公司将建立高效快速的理赔机制,在索赔资料齐全的情况下,5万元以下的,3个工作日内赔付;5万―10万元的,4个工作日内赔付;10万―50万元的,5个工作日内赔付。
医责险制度即时生效
“从签约开始,医责险制度就生效了。”李力表示,已签约的公立医院和保险公司应快速进入角色,按照医责险制度妥善处理医疗赔偿个案。
事实上,按照《珠海市医疗责任保险管理办法(试行)》要求,珠海医责险采取分散投保、集中管理、全市统保的方案,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均参加医疗责任保险,民营医疗机构参照执行。
据介绍,除了昨日首批签约的5家公立医院,根据市卫生部门此前的问卷调查,有70%的民营医院也有意愿参与医责险制度。
“随着制度的不断推进,我们希望医责险制度实现医疗单位全覆盖,将来在投保过程中可能会以某一团体形式,比如民营医疗机构以民营医疗机构协会的名义来参与,目前我们正在做这方面的研究。”李力透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