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民商事代理
接受各类民商事案件当事人的委托,担任代理人,参加诉讼或参与相关民商事法律事务的处理。
二、行政复议和诉讼
受各类行政复议及诉讼案件当事人的委托,担任代理人,参与复议或诉讼。
三、仲裁及劳动仲裁
接受各类仲裁案件当事人的委托,担任代理人,参加仲裁及劳动仲裁活动。为劳动争议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。
四、合同业务
接受委托,参加合同谈判,代为起草、审查、修改、订立合同;接受合同纠纷当事人的委托,代理仲裁或诉讼。
五、公司业务
为企业(公司)设立、变更、并购、改制、重组、产权界定、产权交易、资产置换、破产等公司业务提供法律服务。
六、法律顾问
接受国家机关、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经济组织的聘请,担任常年法律顾问。
七、知识产权
接受委托,代办专利申请、商标注册、软件与版权登记;代理技术、商标权、著作权转让及许可;提供有关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咨询、顾问和调查;代理知识产权案件的诉讼或仲裁。
八、投资
接受法人、公民委托,提供实现其投资项目所需要的一系列法律服务。
九、房地产
接受委托,提供房地产开发、建设、按揭、工程承(发)包、预售、销售、物业管理等各个环节的中介、见证、代理等法律服务。
十、人身伤害
接受委托,担任代理人,代为主张人身伤害赔偿及参加诉讼活动。
十一、交通事故
接受委托,担任代理人,代为办理财产保全、代为主张交通事故赔偿及参加诉讼活动。
十二、环境保护
接受委托,为环保事务提供法律帮助,为环保纠纷的解决提供法律服务。
十三、医疗纠纷
接受委托,担任代理人,代为主张医疗事故赔偿及参加诉讼活动。为医疗纠纷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。
十四、保险
为客户提供各类保险业务的咨询和代办,代理索赔、理赔、追偿等事宜。
十五、消费者权益
接受委托,为消费者权益纠纷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。
十六、私人律师
接受公民个人聘请,为其本人或应其要求为其近亲属提供法律顾问服务。
十七、见证
接受当事人委托或经各方当事人同意,为确保当事人实施某项重大法律行为的真实、合法,提供见证。
十八、法律咨询、调查、代书
为当事人提供各项法律事务的咨询或调查、各类法律文书的代书。
十九、其他
法律、法规、规章规定的其他法律业务。